蔡正元討3萬元律師費 段宜康這樣說......
段宜康指出,願意為蔡正元負擔這第3審、3萬元的律師訴訟費用,「對朋友不就該這樣嗎?」。(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29)日收到最高法院通知書,內容記載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向段宜康要求負擔3萬元因訴訟衍生的律師費用,段宜康則諷刺地說,若能為蔡所積欠中影公司1.7億元的債務盡棉薄之力,「也是我莫大的榮幸」。
段宜康在臉書上表示,與蔡正元之間妨害名譽的訴訟至今仍讓他心頭不解,「法院認定『不要臉』、『髒』、『東西』,3個詞中,哪個是不該講的?」,但收到蔡正元向自己追討3萬元的律師費用時,段宜康不禁想起蔡身上,還有積欠中影公司1.7億元的債務。
段宜康指出,若為蔡正元負擔這第3審、3萬元的律師訴訟費用,能替蔡所積欠的1.7億元債務,貢獻「棉薄之力」,儘管3萬元輕如鴻毛,但自己依然感到與有榮焉,段宜康最後寫下,「對朋友不就該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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