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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再駁馬英九限制出境 柯建銘要求法官迴避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前總統馬英九限制出境,北院二度駁回。柯建銘表示,這完全背刑事法理基礎及社會期待,會繼續提出抗告。(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前總統馬英九限制出境,北院二度駁回。柯建銘表示,這完全背刑事法理基礎及社會期待,會繼續提出抗告。(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2016/06/13 15:18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將前總統馬英九限制出境,北院二度駁回。柯建銘表示,這完全違背刑事法理基礎及社會期待,他會繼續提出抗告,並要求本案法官邱瓊瑩應迴避。

柯建銘對馬英九提出的自訴,已於4月19日舉行調查庭。柯當庭指出,馬的女兒、姊妹全都持有美國護照,馬的綠卡是否失效仍有疑義;相較於甫卸任就遭限制出境的前總統陳水扁,馬涉及更多刑事案件,更有逃亡之虞。向法官要求在馬卸任後,立即予以限制出境。

北院則在4月29日裁定無此必要。北院認為,因為總統有刑事豁免權,所以此案尚未傳訊馬,自然沒有未到庭或拒到庭的情況,無法認定馬有逃亡之虞。北院也認為,縱使馬的親屬多具美國籍,難以推定馬因此有潛逃的動機。

高院則在柯提出抗告後,於5月17日撤銷北院裁定。高院認為,總統所享的刑事豁免權,只是一種暫時性的程序障礙,並非實體的免責權,北院不能因為馬是現任總統,就認定他卸任後有無境管之必要。請北院再做更適法的處理。

不過,北院現卻二度駁回。

柯建銘不滿指出,總統府也以「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香港屬高度敏感地區等理由,做出馬不得出訪香港之決議,在在凸顯此時限制馬出境絕對有必要性與正當性。但北院居然二度駁回,徹底無視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更違背社會期待,令人完全無法接受,他會繼續抗告到底。

柯建銘也要求,本案受命及抗告法官邱瓊瑩應該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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