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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拒放馬赴港 他說:凸顯北檢吃案護馬

前總統馬英九(中)欲前往香港之事,經總統府核定決議不予成行。(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

前總統馬英九(中)欲前往香港之事,經總統府核定決議不予成行。(資料照,記者鹿俊為攝)

2016/06/12 20:1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總統馬英九欲前往香港之事,經總統府核定決議不予成行,律師黃帝穎肯定總統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行政,也認為此事反倒凸顯台北地檢署對馬英九「始終是『吃案』護馬」。

律師黃帝穎在臉書上提到,前總統馬英九的出境管制可分為行政與司法兩種,總統府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做出拒絕放行決議,即為行政境管,然而北檢「馬案的不作為,已近『吃案』程度」,過去北檢在馬英九做出「不會離開台灣」承諾後,隔天就將馬英九的境管聲請駁回。

黃帝穎認為,馬英九在卸任後欲前往香港,不但違反自己的承諾,在法律方面更產生意圖出境的「新事實」,台北地檢署卻依舊沒有針對這項「新事實」,重新依法斟酌是否將馬限制出境,黃批評,北檢此舉無疑是「棄守司法尊嚴」。

黃帝穎臉書全文

律師黃帝穎肯定總統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行政,也認為此事反倒凸顯台北地檢署對馬英九「始終是『吃案』護馬」。(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律師黃帝穎肯定總統府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行政,也認為此事反倒凸顯台北地檢署對馬英九「始終是『吃案』護馬」。(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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