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五法溝通3年 NCC:並非「倉促立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匯流五法歷經三年與各界溝通,並非「倉促立法」。圖為NCC主委石世豪。(資料照,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陳炳宏/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今日表示,早在民國102年起即就匯流五法所涉的11項議題發表公開諮詢文件,積極與外界溝通,歷經草案公開說明、公聽及行政院法案審查等階段,過程周延;部分人士所謂立法過程過於倉促、未接受外界檢視與討論,實屬誤解。
NCC針對報載美國商會於2日所發布的「台灣2016年白皮書(Taiwan White Paper 2016)」中指摘匯流五法立法過程倉促,甚感錯愕,並特作以上澄清。NCC也強調,並未因匯流五法已送至立法院而終止對外溝通。
NCC強調,早起於102年開始,NCC即陸續針對「如何促進固網寬頻產業競爭環境,落實用戶迴路管線平等接取」、「匯流修法架構下是否應防制廣播電視壟斷與維護多元」、「政府、政黨投資、控制廣播電視事業」、「鼓勵競爭之不對稱管制措施」、「數位匯流下通訊傳播內容的管理原則」等匯流五法關鍵性議題,徵詢產、官、學、研意見,積極持續與各界溝通對話,盡可能將各界建議方案納入草案中。
另針對該白皮書中提及匯流法未將OTT視訊串流平台納入管制乙節,NCC也鄭重強調,匯流五法參考世界主要先進民主國家經驗,就OTT視訊串流平台所涉行為回歸一般法律規範,未採取依業別核發執照的高密度管制模式。美國商會於白皮書中之意見,NCC也將邀請美國商會面對面溝通,完整聆聽其意見。此外,該白皮書所提意見,NCC也將透過目前正在日內瓦參加TiSA談判的該會人員,就近徵詢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參與談判官員的看法。
NCC表示,去年底美國聯邦通訊傳播委員會(FCC)官員在國務院科技顧問辦公室、美國在台協會(AIT)經濟組官員陪同下拜會NCC,亦曾就台美雙方未來OTT TV規管方式交換意見,NCC於會中並將匯流五法中OTT TV的規管方式明白告知美方,獲得美方支持與認同。
NCC再次強調,自102年以來,匯流五法所有公開諮詢文件及各政府機關、學者、通訊傳播產業等回應意見均已置於NCC官網「通訊匯流修法專區」(http://www.ncc.gov.tw/chinese/),歡迎各界瀏覽,也希望各界勿以訛傳訛,或單憑主觀印象隨意指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