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接受日本霸凌! 張善政:最快週末赴沖之鳥護漁
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今天中午總統馬英九臨時召開國安會議,決定各部會口徑一致,沖之鳥是「礁」、不是「島」,將繼續透過外交途徑交涉,最快這週末就出發護漁。(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張善政表示,今天中午總統馬英九臨時召開國安會議,決定各部會口徑一致,沖之鳥是「礁」、不是「島」,將繼續透過外交途徑交涉,最快這週末就出發護漁。他轉述馬英九在會中說:「我們不接受日本霸凌!」
張善政被問到,強力護漁是否會影響台灣「聯日抗中」,他回答,要「聯日」也要在不影響國家尊嚴的情況下,不能為了「聯日」放棄漁民權利或國家尊嚴,不只新政府,現在的政府也希望和日本維持良好關係,但是當其他國家對我國家或我漁民有不合理、甚至霸凌的行為時,國家尊嚴是不可以被妥協或糟踏的,我國當然希望與日本維持長久、良好關係,但這次事件不能這樣「吞下去」。
他也引據漁業署資料,每年4、5月是漁季,去年我國有120艘漁船在沖之鳥礁作業,作業天數超過250天,所以當地是很重要的漁場。
張善政轉述,總統馬英九提到,要讓我國漁民百分之百放心,且爭權益不是只為台灣漁民,這是公海,各國漁船都有權利在這捕魚,絕不是「小鼻子、小眼睛」只為台灣爭取,「大家都有權利」。
張善政說,今天中午馬英九召集臨時國安會議,會上中有幾點意見:
一、我漁船被日方登船的地點確定是在公海,我方要保障漁民在公海捕魚的權利。
二、沖之鳥是「礁」,即便國際上對沖之鳥到底是島或礁還沒定論,馬英九在會上確認我國的立場,它就是「礁」,「沒什麼好商量的」,各部會口徑應一致;且日本是聯合國海洋公約締約國,竟藉此擴展成200浬經濟海域「知法犯法」,就我方立場,日本是違法、濫權、擴權。
三、我方要保障漁民捕魚的權利,在沖之鳥礁12浬以外都算公海,要求海巡署盡快準備護漁,由於距離台灣約800多浬,單趟航行約需3天,另要規劃在當地停留時間、後勤補給等,農委會漁業署也會派船加入,準備好就盡快出航,行政院與國安會會協調,希望在週末就能出發。
四、這已是第三次我方漁船在此海域被日方扣船要求繳保證金,會中責成外交部繼續對日方強力交涉,表明嚴正立場、不接受日方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