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即日起停職 仍可支領研究費、補助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說,李全教(見圖)在停職期間,仍可支領研究費、公費助理補助,並享有健保。(記者蔡文居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控涉及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宣判有罪,內政部下午表示,地方民代經一審判決有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17條的規定,自判決之日起,當然停止其職務或職權,也就是說,李全教自即日起停止台南市議會議長與台南市議員的職務。
不過,內政部民政司司長林清淇說,李全教在停職期間,仍可支領研究費、公費助理補助,並享有健保。
林清淇表示,地方民代的賄選案,必須是賄選官司定讞,確定有罪後,才有解職的問題,因此,李全教是即日起停職,但還未被解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