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利益迴避規定漏列子女 中研院:行政疏失

中研院召開說明會針對外界所關心之利益衝突迴避原則做解釋。(記者楊綿傑攝)

中研院召開說明會針對外界所關心之利益衝突迴避原則做解釋。(記者楊綿傑攝)

2016/04/15 18:58

〔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中研院智財技轉處今針對翁啟惠之女翁郁琇持有浩鼎股票,以及中研院利益迴避規定中,二等親未記載子女的問題進行說明。中研院表示,漏列子女屬於行政疏失,而翁郁琇持有之浩鼎股票,則非因技轉而取得之利益,故未違反內部規定。

中研院在解釋內部規範時指出,翁郁琇會取得浩鼎股票,是來自於OBI-822的技轉。翁郁琇原為美國Optimer公司股東,Optimer為了新藥的研發,在台灣成立了子公司浩鼎,後因將OBI-822技轉給浩鼎,而取得浩鼎股票。101年時,Optimer放棄所持有之浩鼎股份,翁郁琇及其他股東參與認購,取得300萬股。但OBI-822非中研院的技術,因此沒有利益衝突的問題。

中研院接續說明利益衝突迴避原則的部分,中研院與浩鼎之間的技轉關係,分別是99年的OBI-833以及103年的GLOBAL H酵素合成法,但中研院的「中研院技轉利益衝突迴避原則」是在101年才開始施行,在法律不溯及前案的原則下,99年時並沒有任何利益衝突迴避的問題。

至於103年技轉案,雖翁啟惠為涉及技轉相關業務,但若是當事人在執行技轉過程中,未與受移轉公司發生利益衝突,就不必揭露。中研院解釋,翁郁琇之股票因OBI-822取得,並非因此次技轉取得股票獲得利益,不構成利益衝突的問題,自無揭露的必要性。

中研院智財技轉處處長楊富量說,漏列子女的部分,是基層法務人員的行政疏失。至於翁郁琇股票持有的爭議,身為業務承辦單位認為沒有違法的問題,但若是層級更高的倫理委員會覺得有必要,就有調查且裁判的權力。不過中研院對於目前是否會啟動調查,只表示此議題不是今天討論的範圍。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