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偵審肯亞案 立院決議:應有律師在場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會遵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告訴中方,我方希望對岸偵訊涉及肯亞案台灣人時,應有律師在場。(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會遵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決議,告訴中方,我方希望對岸偵訊涉及肯亞案台灣人時,應有律師在場,法務部則希望派人探視涉案台灣人,並蒐集相關事證與瞭解案情,並達成遣返協議,至於何時出團等事宜,由陸委會主導,法務部不便對外發言。
另外,羅瑩雪昨天和立委對槓,她上午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過去為了預算和法案在立院忍辱負重,現在就像人家在講的「要下台的最大」,「我已是九局下半要出場的人,比較沒有顧忌」,她認為自己在立院備詢時沒動氣,強調立委講話不給官員時間回應,只能很短、很快回應,音調、音量都要特別加強一點,不然會被立委打斷。
羅瑩雪批評立委「兒戲」、「沒替國家想得很深很遠」,肯亞案牽涉到兩岸關係,「立委們要拿來亂打嗎?」不知道民進黨執政後,要如何處理兩岸關係,國家大事不能走一步算一步,應該在走一步之前,要看看遠遠的地方,可以走到哪裡去。
羅瑩雪認為,台灣和中國協商處理司法案件處理原則,不會因為「屬地原則」,台灣就一定吃虧,「屬地原則」是如果在台灣這邊犯法,就由台灣來管,這是很公平的事,但不能說第一個案件因為土地管轄關係,是對方有利,就說我們當時未卜先知,故意有利於對方,這完全是在扭曲、有意誤導民眾,這非常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