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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重電信詐騙刑責 新舊政府不同調

    準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準法務部長邱太三。(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2016/04/14 12:55

    〔記者鍾麗華 /台北報導〕對於肯亞案,行政院長張善政今天上午召集外交部、法務部與陸委會三部會開會,對於電信詐騙刑責過低,張揆指示法務部研議修法;不過,準法務部長邱太三今接受電台專訪時認為,不必修法,「若加重,所有的罪都是要加重,台灣就變成是重刑的國家」。

    邱太三受訪時說,電信詐欺,騙一個人最高判5年,法院可以根據騙10人,可以一罪一罪加上去,最重可判20年。他也強調,未來上任後,會要求檢察官,對大量受害者的詐騙案件,求刑應該更高;司法院應該讓各級法院明白,如果刑度量刑太輕,「確實會使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信心有點傷害。」

    對於是否修法加重電信詐騙刑責,新舊政府不同調,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修法不可能在1個月內完成,院長指示是「研議」,先把「基本功課」做好,給未來新政府參考,這不是壞事。520後的政府是否修法,就可以有客觀的判斷。

    孫立群表示,與此次肯亞案類似的99年底菲律賓電信詐騙案,當時抓到24人,其中有14位台灣籍,在100年2月2日被遣送到中國,我方抗議後,展開協商,最後由中國完成偵訊,相關資料移送台灣審判,14人在當年的7月6日送回台灣。

    孫立群表示,由於受害是中國人民,詐騙金額超過人民幣1億元,100年12月27日高院判決確定,僅2人無罪,另12位判刑從1年4個月到3年8個月不等,全部都能易科罰金。而判刑最重的3年8個月,是39罪加起來,但沒有任何單項罪超過6個月,所以全部繳錢了事

    孫立群表示,國內有聲音,希望加重國內刑法,目前針對電信詐騙最高是5年徒刑,但中國是無期徒刑,是否有加重的可能,張揆指示法務部研議修法。而對於肯亞案,兩岸之間如何協商,還是在大陸審判、還是移回台灣,以及在哪裡服刑?都是未來協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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