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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以「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辯解 陳為廷:我也簽過

今早國防部宣稱,憲兵疑違法搜索案件並無爭議,因為當事人有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陳為廷則說自己好像也簽過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今早國防部宣稱,憲兵疑違法搜索案件並無爭議,因為當事人有簽下自願受搜索同意書,陳為廷則說自己好像也簽過自願受搜索同意書。(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2016/03/07 11:3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昨日驚爆有憲兵涉嫌違法搜索民宅的重大案件,國防部今天則以當事人自願簽下同意搜索書為由,認為軍方沒有違法搜索。而學運領袖陳為廷則在臉書上貼文諷刺,數年前他因向前苗栗縣長劉政鴻丟鞋子挨告,警方到他家收鞋子時,自己也曾簽過自願受搜索同意書。

今天早上國防部開記者會宣稱,憲兵疑違法搜索案件並無爭議,因為當事人有簽下自願搜索同意書,而記者會開完後,陳為廷在臉書貼文寫到「當年警察來收鞋子的時候,我好像也簽過那個自願搜索書。現在好奇說,那個15000是哪裡可以領啊?」

看過貼文的網友紛紛留言諷刺軍方「先上網賣普洱茶 就會有人約你在超商見面了」、「你說出來了,怎麼可能再給你封口費?」、「這鞋也太貴」、「先準備普洱茶就對了」,但也有正經的網友回應「應該要立法禁止自願搜索這回事,一律要求要檢察官跟法院申請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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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警察來收鞋子的時候,我好像也簽過那個自願搜索書。現在好奇說,那個15000是哪裡可以領啊?

陳為廷貼上了 2016年3月6日

陳為廷在臉書貼文寫到「當年警察來收鞋子的時候,我好像也簽過那個自願搜索書。」(圖擷自陳為廷臉書)

陳為廷在臉書貼文寫到「當年警察來收鞋子的時候,我好像也簽過那個自願搜索書。」(圖擷自陳為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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