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遺失機密被標購 過去還有作戰計劃遭po網
網友上網買到軍方遺失檔案,憲兵隊竟至民宅非法搜索,並扣押相關文獻。(圖擷取自PTT)
〔記者鍾麗華 /台北報導〕網友上網買到軍方遺失檔案,竟被憲兵登門搜索,而根據前監委馬秀如與葛永光在2013年3月完成的調查報告顯示,國防部在2009年7月到2012年7月的3年間,遺失公文或未經核准而銷毀案件高達13案74件,其中不乏「機密」或「極機密」等級的國家機密文件,連陸軍砲指部的固安作戰計劃都是在網路上蒐獲。
根據監察院調查,3年間未經核准而銷毀文件,計3案6件,其中屬機密類即有1案2件;至於遺失文件,有10案68件,其中屬機密類,即有4案26件,而遺失的10案68件中,由民間人士發現者計有3案40件。
至於軍方如何發現機密案遺失,國防部向監院表示,係承辦人員主動回報、督檢清點時機、文檔部門稽催、職務異動清點、民眾舉報等。不過,當時調查監委私下懷疑,遺失或銷毀的文件恐不只這13案74件。
按照「國軍人員違犯保密規定行政懲處基準表」規定,若軍士官遺失、未經核准銷毀為「機密」或「極機密」等級的文件,除軍士官當事人要送法辦外,行政懲處為當事人記過兩次並調離現職,或記大過1次並調離現職,但監院調查發現,軍方懲處都過輕。
調查告報告指出,陸軍砲指部的固安作戰計劃是2009年12月在網路上被蒐獲,其屬「機密」的國家機密,陸軍砲指部當事軍官,卻未被移送法辦及調離現職,應記過兩次也僅記過一次,未符懲處基準。2011年3月,花蓮憲兵隊遺失第二作戰區固安作戰計劃,屬於「極機密」的國家機密文件,當事軍官雖被移送法辦,本應記大過1次卻僅記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