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外國人及僑生畢業後 可延期居留1年
內政部指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及「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發布施行。(情境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吸引在台就學的僑生及外籍生畢業後留台服務,內政部今天召開的部務會報通過修正「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以及「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除放寬來台工作、就學的外國人及來台就學的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的離境規定,由6個月延長至1年以外,並增訂來台接受職業訓練的外國人及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可以找工作為由申請延期居留,以利其求職,提升我國競爭力。
近年來我國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的挑戰,勞動參與率逐年下降,內政部為吸引多元優秀人才來台及留台服務,提升我國生產力及國家競爭力,政府正積極推動育才、留才及攬才政策。
內政部舉例說,來自馬來西亞的僑生阿吉(化名),即將在今年6月30日畢業,因為深深地愛上台灣這塊土地及文化,希望能在台灣深耕,並找到高技術專業工作,阿吉就可申請延期居留至明年6月30日,若阿吉在這段期間內找到工作,就可以由就學改為應聘事由繼續在台居留,但若一直找不到工作,也無其他依親、投資等居留原因,則須依規定離台。
內政部指出,「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入國居留定居許可辦法」及「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於近期完成法制作業程序後發布施行,預期將可有效提升僑生及外籍生畢業後繼續留在台灣工作的意願,能延攬更多且較多元的人才進入台灣勞動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