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押閱卷權拔河! 法部發函盼大法官延期開庭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將在3月3日就檢方聲押時閱卷權,召開言詞辯論庭,法務部上周五破天荒發函司法院,希望大法官能夠延期到5月20日總統就職後再擇期開庭,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李玉卿(圖)今證實已收到延期的函文,將由大法官決定是否延期。(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將在3月3日就檢方聲押時閱卷權,召開言詞辯論庭,法務部上周五破天荒發函司法院,希望大法官能夠延期到5月20日總統就職後再擇期開庭,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延期否,由大法官會議決定,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李玉卿今證實已收到延期的函文,將由大法官決定是否延期。
這件釋憲案,源於前國民黨籍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向台北雙子星開發案投標業者索賄遭聲押,事後賴認為法院不讓遭聲押的被告閱卷,違反《憲法》對人權的保障,據此聲請大法官釋憲。
但大法官會議認為有必要釐清她的主張,決定3月3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辯論,但法務部認為這是《憲法》層次的議題,屬於重大決策,不宜在看守內閣期間做出決定,其次也認為讓律師在檢方聲押時具有閱卷權,嚴重影響獲罪偵查的進行,也抵觸刑事訴訟法的「偵查不公開原則」,加上扣除農曆春節,法務部認為距今只剩一個多月,將來不及召開公聽會、彙整學者專家意見,也無法徵詢所有檢察官的意見,因此在上周五發函給司法院,希望延期召開言詞辯論庭。
法務部已在上周五罕見發函司法院,希望這項釋憲案辯論庭能夠延到5月20日總統就職、新部長上任後,再擇期開庭,大法官書記處處長李玉卿今證實已收到延期的函文,但表示大法官仍未開會商議,不具名大法官表示,這一、兩天有可能開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