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禁宣傳」未違憲?網友批:中選會大於大法官
「罷免禁止宣傳」規定由中選會認定未違憲,遭網友質疑「中選會大於大法官」。圖為今年5月「割闌尾計畫團隊」推動罷免的畫面。(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有民眾向台北市選委會檢舉,「割闌尾」罷免行動違反「罷免禁止宣傳」規定。北市選委會認為此規定恐牴觸憲法,建議中選會提釋憲案;而中選會在今(8)日的會議中認定,「罷免禁止宣傳」不違憲,卻遭網友質疑「中選會大於大法官」。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有「罷免不得宣傳」的規定,但北市選委會認為,此規定牴觸憲法保障人民有言論自由的權利,有違憲之虞,於是在日前行文中選會,建議中選會提釋憲案。
中選會在今日的委員會議中議決此案,認定「罷免禁止宣傳」並未違憲,因此不會將此案層轉至行政院討論。
此消息一出,卻遭網友質疑「中選會大於大法官」,認為憲法解釋權明明屬於大法官,但卻由中選會阻擋,自行認定是否違憲;更有網友抨擊「護航護得太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