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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事法》修正三讀 偽藥致死最高可罰2億元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藥事法》修正案,其中修正法條規範,若偽藥致人於死,製造商最高罰2億元。(資料照,記者鮑建信攝)

立法院今三讀通過《藥事法》修正案,其中修正法條規範,若偽藥致人於死,製造商最高罰2億元。(資料照,記者鮑建信攝)

2015/11/17 10:5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藥事法》修正案,全面提高製造、販售、輸入偽藥等相關罰則。其中修正法條規範,若偽藥致人於死,製造商最高可罰高達2億元。

根據《中央社》報導,日前多家藥廠製造摻有工業用碳酸鎂的胃藥,朝野立委皆認為要修法嚇阻,於今日三讀通過《藥事法》修正案,其中規定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者,罰金從原來的1千萬元提高至1億元,且還有10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偽藥致人於死,製造商可被罰最高2億元,若致重傷者,也可罰最高1億5千萬元。

另外,擅用或冒用他人藥物之名稱、仿單或標籤者,從現行的1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5萬元以下罰金,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

且新法也規訂藥品包裝須提供文字、點字等資訊。還有藥商若無法繼續生產、供應藥品,至少要在6個月內向主管機關通報,但若因天災或意外導致,可於事件發生30日內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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