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意外 監院糾正北市府、中市府
台中捷運綠線工程今年4月10日發生吊裝鋼箱梁墜落意外,釀成4死4傷重大公安事件,監院今天開會通過監委尹祚芊、章仁香的提案,糾正監造單位台北市政府以及負責稽查工程的台中市政府。(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台中捷運綠線工程今年4月10日發生吊裝鋼箱梁墜落意外,釀成4死4傷重大公安事件,監察院今天晚間指出,監院今天開會通過監委尹祚芊、章仁香的提案,糾正監造單位台北市政府以及負責稽查工程的台中市政府,監委直指相關工程施工計畫及交通維持計畫未落實執行,是造成這件重大公安意外的重要因素。
尹祚芊、章仁香指出,吊裝鋼箱梁依「鋼結構上部結構安裝施工計劃書」應設置支撐架,但因該設施裝置耗時,身為監造單位的台北市府捷運工程局,竟無人察覺當日施工現場廠商未依計畫設置支撐架。此外,依交通維持計畫內容,鋼箱梁吊裝作業本應在夜間進行,廠商竟在日間且交通尖峰時間進行吊裝,就此,北市府捷運工程局顯有疏失。
監委表示,北市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監造人員就施工進度內容居然須倚賴廠商告知才能掌握並進行查核,且現場違法進行吊裝作業,監造人員完全未能發覺並及早制止,甚至抽查紀錄等監造文件竟未現場填寫,而於事後補單再任意銷毀,作法明顯不當。
至於台中市政府的疏失,監委表示,台中市府辦理交通維持計畫的稽查作業,未妥善研擬人力配置,對於鋼箱梁吊裝會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的作業,竟未曾派員稽查,導致監造機關及承攬廠商無視交通維持計畫規範,台中市府確有怠失。
監委並指出,對於台中捷運綠線工程計畫期程,台北市府及台中市府各行其是,計畫期程的修正應兼顧可行性,以維護工程品質,使履約廠商善盡其契約義務,避免公安事故的憾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