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切割宇昌案 段宜康出示原件打臉
2015/10/31 19:1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於「宇昌案」變造文件日期抹黑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遭法院判賠200萬元,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卻急於切割,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臉書上提出原件與偽件的對照圖片,並指出當時的國民黨黨鞭林益世就是爆料者。
段宜康指出,2011年12月13日,聯合報的頭版上,刊載出林益世提供的,「2007.3.31(六)投資說明會的說明書」,且載明時任行政院副院長的蔡英文為TaiMed公司的負責人之一;但聯合報刊出的資料封面右上角有「附件3」的字樣,林益世在後來召開的記者會上,所出示的文件封面卻沒有此字樣。
段宜康表示,有附件3,就一定有「主文」與附件1、2,這些文件一定都會有說明會日期,國民黨為了不讓事跡敗露,因此把附件3的字樣除去;而原件封面上,也沒有劉憶如下令加上的「此份文件為96年3月31日」等文字;一幫做出違法行徑的人都是國民黨人士,「朱立倫主席,你還要說這件事『和國民黨沒有直接關係?』」
段宜康臉書全文
2011.12.13,聯合報以頭版全部版面,引用一份註明由林益世提供的文件。這份英文的文件,載明蔡英文是宇昌的前身TaiMed的負責人之一。在文件封面上,又以中文註明,這是2007.3.31(六)投資說明會的説明書。一時輿論譁然...
Posted by 段宜康 on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