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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登報道歉 邱毅:判決有5個疑點

    邱毅因為先前關於高雄氣爆的言論,被高雄地院判決須登報道歉,昨日晚間於臉書發文。(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邱毅因為先前關於高雄氣爆的言論,被高雄地院判決須登報道歉,昨日晚間於臉書發文。(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2015/10/15 09:2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去年8月1日高雄發生石化氣爆,造成嚴重傷亡。前立法委員邱毅參加電視政論節目時,指控高市府發放災難救助金時「先發綠、後發藍」,隨後高市府提告要求邱毅登報道歉。高雄地院審理後,判高市府勝訴。陳菊說,要邱毅在四大報登半版道歉,是要讓人民知道高市府處理氣爆過程時,善款都是透明、公開、公平。

    邱毅昨晚於臉書發文,除了諷刺法官向陳菊靠攏,他也指出自己認為的5個判決疑點。第一是高雄市府為公法人,應該沒有提出妨害名譽的訴訟權。第二是其評論對象為陳菊,卻由高雄市府提出告訴,也就是原告高市府與本案無關。第三,他的評論是因為高市議長許崑源向陳菊抗爭而說出口的,認為高市應該要告議長,而不是告自己。第四,這件事為公共議題,應該保障言論自由。第五為許多里長和受災戶都出庭作證善款發放不均。

    然而事實上,法官在判決時認定邱毅的言論,欠缺具體證據。何況身為前立委的邱毅,現在則是政論節目評論人員,對社會輿論有相當的影響力,卻在高市府救災與重建時,在電視節目上發表言論,破壞災民與高市府間的信任關係,所以判邱毅敗訴。依照判決,邱毅必須在四大報頭版刊登半版道歉啟事,目前全案仍可上訴。

    邱毅在臉書上寫出對判決的5點意見。(圖擷自邱毅臉書)

    邱毅在臉書上寫出對判決的5點意見。(圖擷自邱毅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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