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動涉案公務人員自首 廉政署統計4年共有310件
根據統計自廉政署成立以來,由政風單位策動自首的共有155案,至廉政署內或各地區調查組自首案件共127案,至其他司法、警察機關自首者共有28案。(資料照,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公務人員經手業務有時一念之差就誤觸法網,但政風單位查核發現公務員可能違法時,會偕同單位主管會私下與涉案的公務員溝通,分析相關罰則後,策動對方自首。根據統計自廉政署成立以來,由政風單位策動自首的共有155案,至廉政署內或各地區調查組自首案件共127案,至其他司法、警察機關自首者共有28案。
廉政署指出,自首類型以詐領財物、侵占公有財物、偽造文書及洩密案件占大多數,大部分公務員多是一時失慮或為圖方便,不慎誤觸法網,經勸說之後,向相關單位自首,也多獲緩刑或是刑責減免處分。
台灣銀行某分行襄理,任職數十年已屆退休年齡,去年看見金庫內一千張一綑的2000元現鈔,一時失慮,竟挾帶回家,單位主管調閱監視器發現異狀,與該襄理溝通,在台灣銀行政風室人員帶領下前往廉政署自首,法官認為,被告屬於初犯,且犯後深具悔意前往廉政署自首,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獲得自新的機會。
廉政署表示,為了減少公務人員不慎誤觸法網,平常就有對公務人員進行訓練,開課辦理避免涉弊;如果經政風人員策動自首無效之後,為維護機關形象,也會將案件移送出去。
據統計,目前策動自首案件中,有16案獲不起訴處分,40案獲緩起訴,判有罪獲緩刑共16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