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遭彈劾會怎樣? 處分結果有6種
公懲會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處分共有6種,最重撤職、其次為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資料照,記者洪瑞琴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南市長賴清德因議長李全教涉雙重賄選案拒進議會,209天未列席遭監察院彈劾。過去曾有縣市首長遭彈劾前例,處分結果分為6種,最重撤職、其次為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
《蘋果日報》報導,賴清德因李全教官司未判決確定,決心不進議會,台南市議會以《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將賴清德移送監察院,最後監察院以7比2票數通過彈劾案。公懲會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懲戒處分共有6種,最重撤職、其次為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
對於被彈劾,賴清德表示無法接受,並承諾掃除黑金、改革地方政治的決心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