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非自願」條款 財部私託藍委 打臉政院版
房地合一課稅修法朝野立委一致贊成,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但其中「非自願因素條款」卻在財政部找藍營立委運作下「復活」,形成財政部打臉行政院。(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陳彥廷/台北報導〕房地合一課稅修法過程難得獲朝野立委一致贊成,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然而,法案在日前立院最後朝野黨團協商階段,財政部竟私下委託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協助提出修正動議,將最初財政部版本曾提出、後遭行政院版本移除的「非自願因素條款」借屍還魂,財政部此舉形同打槍行政院!
對於朝野協商時提出「非自願因素」條款,費鴻泰今受訪時直接了當坦承,「這是財政部拜託我提的。」
今三讀房地合一法案將房地產交易所得稅率分為4級,出售持有1年以下房屋者課徵稅率45%;持有超過1年、未逾2年者35%;持有超過2年未逾10年者20%;持有超過10年者稅率15%。但新法也訂有「非自願因素」條款,因調職、非自願離職等因素交易持有2年以下房地,可適用20%普通稅率。
此次修法積極提出個人修法版本、嘗試說服行政部門與執政黨中央的國民黨立委曾巨威還原修法過程,他說,財政部初次提出版本太保守、右傾,當中就包括了「非自願因素」條款;於是他提出自己版本,並直接找行政院長毛治國溝通,最終說服毛,因而送到立法院的行政院版將該條款刪除。
曾巨威說,昨天朝野協商房地合一時,費鴻泰提出修正動議讓他「非常訝異!」更令人生氣的是,財政部長張盛和竟然不捍衛行政院版本,到頭來反而對費的提案點頭稱是。
最終,修正動議在朝野黨團均表贊同下通過,不願背書簽字的曾巨威憤而離席。他說,協商場合大家看起來像是早有共識,顯然恢復「非自願因素條款」一事,在朝野協商前的私下「會前會」就已先有了結論。
曾巨威批評,當初財政部在政院版法案出爐後從未公開反對,如今在朝野協商卻有此表現,會讓外界覺得,「財政部打槍行政院!」行政體系怎麼可以這樣不一致?
曾巨威解釋,從專業考量,房地合一與奢侈稅不同,是所得稅而非交易稅,確定有賺到錢才課稅,「天底下哪個國家,課所得稅還有分自願或非自願賺的錢?」這樣大家都會以非自願為理由來繳較低的稅。
曾巨威說,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確是台灣重大的稅制變化,這次修法財政部確實有其功勞,但在最終的表現卻給人「莫名其妙、為德不卒」之感。
不過,費鴻泰卻強調,房地合一的4種稅率中,持有1年內交易的45%與持有1至2年的35%是懲罰性稅率,2至10年的20%是一般稅率,而超過10年的15%則是優惠稅率。
費鴻泰說,對於非自願性因素被迫短期交易者,明明不是短期炒作,照理跟一般人一樣,「為什麼要給他懲罰?」費並說,該條款所照顧到的也都是中產階級以下者,而非富人;曾巨威搞錯了,課稅不是對錯問題,而是選擇的問題,應顧及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