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審理大巨蛋案 未涉北市府與遠雄間議約內容
2015/04/17 17:05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針對巨蛋開發案,工程會表示,遠雄公司原為臺北市政府所主辦「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臺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型室內體育館開發計畫案」之最優申請人,因遠雄公司不服臺北市政府不同意其變更協力廠商且事後流標的決定,向工程會前後提出3件促參申訴案,經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依法審議後撤銷,無關當時執政團隊。
工程會申訴所審議之範圍為,有關臺北市政府不同意遠雄公司變更協力廠商是否合法,至臺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間議約過程、內容,包括權利金、租金、安全及營運等相關事宜,均係臺北市政府與遠雄公司自行協議訂定,與工程會申訴審議範疇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