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警勤加給擬續發 財源地方自籌
警勤加給試辦一年取消,員警反彈。內政部決定繼續實施,將六都分為兩組,由地方依勤務繁重程度分級核發,雙北警察最高可領一倍。(資料照,記者李容萍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內政部去年試辦不到一年的「首都警察勤務加給」制度,今年起停發,引發基層員警反彈。內政部與人事總處會商後,擬定警察勤務繁重加給辦法,以六都為實施範圍,依工作繁重程度核發警勤加給,最高可比目前多領一倍。
據《聯合報》報導,考量到警察勤務繁重不一,內政部希望落實「不同工不同酬」,新制將六都警察分為兩組,雙北列在第一組,現行支給第一級8435元,最高可加領一倍18670元;其餘四都在第二組,最高加領七成14339元。新制將在20日前核定,內政部再發文到六都實施,但財源地方必須自籌。
內政部長陳威仁表示,新制希望破除「不同工但同酬」之缺失,將六都警察分成兩組,並依不同勤務計算加給,以六項指標為主:交通、治安、報案數、集會遊行、員警缺額、特勤情況。
雙北、台中和桃園喊支持 高雄、台南喊「沒預算」
內政部決議新制核發六都警勤加給,雙北、台中、桃園4都均支持,依規發給;但高雄、台南以「沒有財政」為由,表示明年再議,並質疑加給法源有問題。台南市長賴清德指出,目前台南員警含本俸底薪、專業加給、超勤津貼等,一般5至6萬元,主管則約7、8萬,若再加警勤加給,財政無法負擔。今年度沒這筆預算,擬明年再研議。
高雄市府發言人丁允恭則說,高雄員警超勤津貼已達最高標準17000元,高雄集會遊行抗議並不多,暫不考慮新制;高雄市財政局局長簡振澄表示,估算警勤加給一年約增3億多元,市府無力負擔。公務人員是法定待遇,中央要地方以自有財源支應警勤加給,質疑有法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