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通過 結、離婚免回戶籍地登記
2015/01/06 16: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立法院今(6日)三讀通過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未來民眾若要登記結婚、離婚,將可以不必回到戶籍地,直接在就近的戶政事務所就能辦理。
我國戶籍法原規定,民眾若辦理結婚與離婚登記,須到兩人當中任一方的戶籍地戶政事務所才能辦理,而修正條文通過後,將可在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對於離鄉工作的民眾而言,可說相當便利。
此外,今天通過的條文中也修法規定,民眾未來若要更換身分證照片時,將不得委託他人,應由本人親自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