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婚姻合法化 法部反對 綠支持 藍保留
〔記者曹伯晏/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鄭麗君擬具之「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即泛稱「婚姻平權法案」,修正草案將開放同性婚姻;上午審議過程中,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多半表態支持,國民黨立委則多半表示保留,法務部則明確表示反對。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表示,社會仍存有諸多歧見與爭議,不宜貿然修正民法;他說明,同性婚姻法案將衝擊現有制度,與我國親屬人倫觀念嚴重不合、違反親屬關係血統真實認定原則、且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後反對意見甚多。
對於法務部的立場,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批評,法務部以「血統真實」、「影響人口政策」做為反對同婚的理由,但政府開放領養,就無「血統真實」存在,若以少子化、影響人口政策為由,則是否代表異性戀也要檢驗其生育能力,才能讓他們結婚?他表示,同志婚姻屬於少數,但法律不就是為了保護少數人?他並痛批,法部報告誇大所謂「多數」,坦白說同婚合法,跟那些「多數」一點都不相干。
國民黨立委廖正井表示,今天看到法務部明確表示反對,過去他擔任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之所以不排此案,就是因為如此;他強調,官方都不支持可能通過嗎?他說,修法將對家庭倫理產生影響,我們客家人有客家人的族譜,沒有家庭倫理就沒有族譜,而且人口少子化可能更嚴重,老人將沒人照顧。
對於法部報告質疑,同婚收養子女,是否合乎子女最佳利益?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表示,照顧孩子需要「經濟和家庭」功能,而家庭組成並非家庭保障因素,家庭功能更甚於家庭組成;她質疑,憑什麼認為異性戀無法給予家庭功能?過去案例中,異性戀、原生家庭,棄養的更多,痛批法務部報告「充滿歧視」,且同性婚姻不能生育成為修法考量,等於連非婚不能生育的都歧視進去,因為連兩個頂客族不生小孩都會衝擊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