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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陳為廷鞋子「不潔」 網友:比劉政鴻乾淨

陳為廷丟鞋案被判1萬,球鞋沒收,律師團特地送上大球鞋,象徵法院歸還。(記者張勳騰攝)

陳為廷丟鞋案被判1萬,球鞋沒收,律師團特地送上大球鞋,象徵法院歸還。(記者張勳騰攝)

2014/07/11 12:3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陳為廷大埔丟鞋等案,太陽花學運領袖陳為廷及林飛帆等7人,僅陳為廷被輕判罰金1萬元,其他人無罪。陳為廷對於判決結果表示將提上訴,也在臉書發文說,法院憑什麼認為他球鞋「不潔」,對此網友「神回覆」,直言球鞋比起劉政鴻已經乾淨千倍了。

苗栗地方法院判決理由為,陳為廷用不潔的鞋子,當眾擲中告訴人劉政鴻頭部,「對人身施以物理力的攻擊,顯然羞辱意味甚濃,足以貶抑告訴人劉政鴻之尊嚴,本院認為被告陳為廷此部分,係犯強暴公然侮辱罪。」對此結果,陳為廷表示將提出上訴,並請法院還他球鞋。

稍早陳為廷在個人臉書發文表示,「就無罪判決部份,苗栗地院還是有進步,為抗爭撐起應得的保障。但丟鞋案,一定上訴到底。感謝台權、司改會的朋友,及所有的律師戰友。我們二審再戰。」陳為廷除了在發文中提醒國人勿忘718強拆,也提醒大家國民黨縣長接班人徐耀昌大有延續劉政鴻暴政之勢,請大家出席捍衛苗栗青年聯盟在7月18日舉行的紀念活動。

發文最後陳為廷說:「最後,我最想問的是:法院到底憑什麼認證我的鞋子『不潔』?」對此不少網友在動態下留言,「法官的意思是,叫你要用洗乾淨的鞋子丟啦!」「所以拿新鞋丟就不會有不潔的問題囉?」「比起劉政鴻,那鞋子乾淨千倍了。」讓人直呼「神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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