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能狂打廣告 黃國昌:為什麼罷免不能宣傳?
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今指出,選舉可大打廣告,為什麼罷免活動不能宣傳?他強調,往後的罷免藍委活動,都將公開進行。(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研院副研究員黃國昌今下午至高雄捷運中正技擊館站「割闌尾南區罷免行動」現場演講,談及選舉與罷免情事,黃國昌不解,台灣法治發展迄今,選舉能大打廣告,罷免卻不能宣傳,「這真的符合比例原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規定,「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黃國昌痛批,以現今角度來看,選舉時旗海滿街、文宣狂塞信箱,甚至能打電視廣告,為什麼罷免不能宣傳?
黃國昌指出,他追查後,竟發現此條款是1975年訂定的法條,讓他疾呼「1975年, 天阿,我那時候才兩歲!」黃國昌說,選舉可以宣傳、罷免不能宣傳,非常不對等;他對照分析,1975年的動員戡亂時期,選舉也不能公開演講,勉強還算對等。
罷免吳育昇 黃國昌嗆公開挑戰
黃國昌表示,依現行法律,若罷免者公開宣傳,最高竟可罰新台幣100萬元。他指出,外界已有許多聲浪揚言要求更改此條文。黃國昌強調,他會挑戰此條法律,「這件事情一定要公開挑戰,從我去年創辦臉書第一天就是挑戰。」
黃國昌說,割闌尾團隊首攻吳育昇,所有罷免吳育昇的活動都將公開,就是要挑戰現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