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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裝彈車修不好 廠商判賠155萬

2016/05/03 08:00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輔隆公司以155萬元標得軍方改良式鷹式飛彈裝彈車的「液壓幫浦採購案」公開招標案,但驗收合格後6個月卻發生幫浦過熱不良修復未果,導致裝彈車無法長期運作,台中地院認為輔隆公司無法提出解決辦法,應承擔全部責任,因此依契約規定判定該公司應返還價金155萬元,仍可上訴。

對此輔隆公司認為,當初交貨驗收是合格通過的,日後出了問題,應該是兵整中心使用油質不潔致磨損及內部不潔所致,且此幫浦為兵整中心量身訂做,拿去外面也無法銷售使用,不該由得標公司承擔所有後果。

南投陸軍兵工整備發展中心於2012年針對改良式鷹式飛彈裝彈車的「液壓幫浦採購案」公開招標,由輔隆公司以155萬元得標,但驗收合格後6個月,卻發生液壓表顯示超過規定壓力,但無調節閥予以調整,導致幫浦過熱不良情事,經3次修復、更換新品後,液壓更偏高,致裝彈車無法長期運作。

兵整中心為此提訟要求依照契約規定,返還所有價金,台中地院法官認為,依照雙方簽訂契約規定,兵整中心發現貨品有瑕疵時,在保固期內告知得標廠商,廠商應予以改正,並負擔所有費用。

尤其這套採購品是軍用液壓馬達中重要的部分,影響國防戰備力甚大,經兵整中心3次測試均不合格,得標廠商卻無法提出解決辦法,難辭其咎,應承擔全部責任,因此依照契約規定判廠商應返還價金155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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