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創》高雄市空污大戶未設再生能源 重罰10萬
高雄市府環保局推動鳳陽國小在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記者陳文嬋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府環保局為防空污,推動再生能源,全台首創立法規範排放量大的近百家工廠,設置用電契約容量一成以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無法達成要求容量者,應提出自主節電計畫,經環保局同意實施,違者可重罰十萬元,降低空氣污染。
重工業之都 空氣污染嚴重
高市是台灣的重工業之都,固定污染源負荷占全台約四成,空氣污染嚴重。據環保署統計,高市細懸浮微粒來源以鋼鐵工業一成八最多,去年公告高屏為空污總量管制區,高市列管四百七十六家工廠,排放空氣污染物如硫氧化物達四十噸,要求既有固定排放污染源三年內減量五%。
近百空污大廠 以中鋼排第一
市府環保局為減少固定污染源排放量,依據環保署公告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高市溫室氣體總排放量五千八百多萬噸。由於溫室氣體排放量高,相對PM2.5也高,環保局鎖定年排放量達兩萬五千噸的工廠,清查近百家空污大戶,以中鋼兩千零五十多萬噸最多,其次是台電興達發電廠約兩千萬噸、中油大林廠三百七十多萬噸、台塑仁武廠兩百八十多萬噸。
環局:限期未改善 按次罰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首創高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是政府首度立法規範工廠,設置足以產生用電契約容量十%以上電力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包括太陽能、風力發電等,有助節能減碳、降低工廠用電量、降低PM2.5等排放量,達到減少空氣污染的目標。
蔡孟裕指出,無法達成要求容量者,應提自主管理計畫,說明工廠採取節電措施,包括使用智慧型電網等,需經環保局核定後才能執行,否則將開罰兩萬元至十萬元,並限期改善完成,若屆期仍未改善,得按次處罰。
環保局曾推動再生能源,於七十所學校等屋頂設置太陽能光電,每年可發電七百六十二萬度,有效減排四千噸二氧化碳。
工業區:完整配套 才能創雙贏
仁大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鄭雅升表示,廠商大多設有節水節電設備,不希望製造空氣污染,政府應以輔導廠商立場,採取獎勵補助措施,或提出替代方案,做好完整配套措施,才能共創雙贏。
台電興達廠:公司決議後再做
台電興達電廠表示,該廠總污染物年排放量近兩萬公噸,溫室氣體年排放量約兩千萬噸,再生能源發電設備是否設置及容量等問題,因相關法規尚未明確規定,須由公司決議後再做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