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鹽水市場整修動贊助金? 自治會決定

鹽水公有零售市場還有「建設贊助金」五千八百萬元剩餘經費,店舖承租戶要求折抵九年十個月租金。(記者楊金城攝)

鹽水公有零售市場還有「建設贊助金」五千八百萬元剩餘經費,店舖承租戶要求折抵九年十個月租金。(記者楊金城攝)

2016/04/14 06:00

〔記者楊金城/鹽水報導〕鹽水公有零售市場在民國八十一年新建完成,當時鹽水鎮公所向四十三間店鋪收取「建設贊助金」,台南市升格後,業者才發現市庫至今還有鹽水市場約五千八百萬元剩餘經費都未動用,要求折抵九年十個月租金,反對台南市市場處動用其中二千二百萬整修鹽水市場,昨天協商後由鹽水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決定要不要動用二千二百萬元整修費。

鹽水公有零售市場自治會預定五月十六日召開會員大會,台南市市場處處長李英正說,尊重鹽水市場自治會未來決議是否同意動用二千二百萬元,如果不同意就不執行整修預算。

不過,市場自治會不管同不同意市場處動用二千二百萬元,業者要求當初繳納的市場建設贊助金要折抵未來的店鋪租金,市場處至今仍堅持無相關法令依據可折抵租金,難題依究難解。

也是店鋪承租戶的鹽水三生里長柯永茂說,當年鹽水鎮公所以「建設贊助金」的名目向市場店鋪承租戶收錢新建市場,「建設贊助金」的合法性有疑慮,沒想到至今加計孳息後還有剩餘五千八百萬元,因「建設贊助金有問題」,市場處才不敢亂用。

柯永茂和另位吳姓承租戶說,店鋪業者訴求繳納的「建設贊助金」折抵店鋪租金九年十個月,但市府四年多來不但不同意,本月還調漲市場租金二成,讓店鋪承租戶這口氣「吞不下去」。

到場的市議員李退之說,台南市升格後,市場處要概括承受,店鋪業者訴求「建設贊助金」折抵租金「合理」。

市場處說,鹽水鎮公所當年收取建設贊助金,係依據「台南縣鹽水鎮公有零售市場店鋪攤位出租辦法」及「鹽水鎮公有零售市場店鋪攤位出租辦法」,以投標「建設贊助金」方式出租鹽水市場店鋪,且該辦法皆未提及建設贊助金得抵繳租金一事,南市也無相關依據得抵繳使用費,而依相關辦法規定,承租人所繳納之建設贊助金五千八百萬元應不再退還,已解繳台南市公庫。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