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性澤再審案開庭 檢辯站同陣線

死囚鄭性澤再審案出現生機,鄭母到台中高分院聲援,表示希望一家團圓。(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台中高分院受理台中高分檢及辯護律師提起死囚鄭性澤再審案,昨下午提審鄭性澤,鄭一身灰色運動衣褲,雖比照片蒼老許多,但臉色紅潤,內心是興奮的。鄭在庭上說「我沒殺人」,鄭母則到庭旁聽,表示「希望早日一家團圓」。庭上檢、辯難得站在同一國,檢方說鄭有可能被冤枉,辯方則非常有信心可以無罪;法官聽完兩邊陳訴後表示,很遺憾死者家屬沒人到場,把鄭還押看守所,是否受理再審,擇期再裁。
場外則有許多聲援團體異常興奮,他們認為再審有望,號召成立「鄭性澤平反大隊」,希望法院早日釋放「無罪的鄭性澤」。
昨日下午提審庭,外界關注法官是否釋放鄭性澤,鄭當庭引用刑事訴訟法第430條「檢方在再審裁定前,得命停止執行」,表示希望檢察官立刻釋放他,但檢察官沒講話。事後,台中高分檢主任吳翠芳說,鄭案經最高法院判決,有確定力,檢方必須遵守;鄭目前是「待執行」身分,法務部對於簽署死刑執行令極為慎重。
檢方考量,若法院沒接受再審案,此時放人不妥,是否釋放應由合議庭法官斟酌「心證的強弱」;若合議庭認為再審有充分理由,就可裁定停止執行或具保、或無保釋放等,才會更周延妥適。
14年前發生在豐原區十三姨KTV的殺警案,現場一名員警死亡,歹徒則一死多傷,鄭性澤被認定在員警受傷倒地後,又從背後補上兩槍致死。全案在95年5月最高法院定讞,期間,檢察總長提起兩次非常上訴、多次再審,全遭駁回,冤獄平反協會、廢死聯盟也為此案奔走。鄭性澤昨在法庭上表示,「我沒持槍,也沒殺人,遭刑求才有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