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程換購電動機車 補助33800元
環保局補助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仍有名額。(記者蔡淑媛攝)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環保局今年祭出全國平均最高補助金,補助二行程機車汰舊換購電動機車,加上中央補助,合計最高三萬三千八百元,尚有名額供市民申請,但中低收入戶民眾汰舊換購九十六年七月以後出廠的燃油機車加碼補助已額滿,預計明年度再編列經費補助。
環保局指出,設籍台中市的中低收入戶,且其二行程機車也設籍在本市,汰舊換購具有台灣電動機車認證(TES)核可的重型電動機車,最高可獲環保署及市府補助共三萬三千八百元,小型輕型與輕型電動機車補助最高三萬一千八百元,另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最高也可獲得補助一萬三千元。
如果直接購買電動機車,最高也可獲補助二萬三千元,直接購買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則可獲補助六千元,若只是單純汰舊二行程機車不換購,也可獲獎勵金二千五百元。
環保局表示,截至本月廿九日,補助名額尚餘汰舊換購電動機車十名、汰舊換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各十名、新購電動機車十名、新購電動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各十三名、純汰舊(報廢)二行程機車獎勵金十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