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FB罵警察 「錯字哥」判拘50天
2016/03/15 06:00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彰化縣的朱姓男子因不滿林姓警員對其盤查,竟在FB上加以辱罵,但其文詞中不但國、台語交雜,且有不少錯字。林姓警員得知後,對朱男提告,彰化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其文字已構成誹謗,判處朱男拘役50天。
朱姓男子因不滿林姓警員到其上班地點進行盤查,103年8月間於FB上加以辱罵,直指林姓警員行為不當,林員得知後,認為此文已損害其名譽,並使其心生畏懼,因而對朱男提告,檢方偵辦之後,依誹謗、恐嚇等罪嫌,將朱男起訴。
而檢方在起訴時,惟恐法官看不懂其FB內容,還一一在內文中,以括號更正錯別字:「繞人來我公司要打我。台北石牌的特勤中對(應為「中隊」之誤)還跟我說台中彰化我都不怕有本事叫縣議員來……拿瓦斯桶點火會不會氣爆?他有來我公司阿,而以跟我老闆在哪說衣些(應為「一些」之誤)有的沒有的,我會去找他父母阿,看他比較大偉(應為「大尾」之誤)還是氣油(應為「汽油」之誤)比較大!」
法官審理時,朱男辯稱文章只是在FB上提醒他人要小心,並未針對林姓警員,但法官審理時發現,其FB上還有網友留言:「你這篇文是公開的~又提到汽油又提到人家父母……小心又多一條恐嚇罪喔。」以及「你還是刪文吧……讓自己少點麻煩事囉!」
朱男則回覆:「他自己來我公司的,在來(應為「再來」之誤)身為警務人員,跑來公司還帶東西出門,這樣合理嗎?再來他又不是我好友,看屁啊!」
法官認為,以朱男對網友的回覆文字,顯然是針對林姓警員有所不滿而貼文,文詞中雖有不少錯字,但足以構成誹謗,因而判處朱男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