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台中廿號倉庫、台鐵宿舍群 列歷史建築

    廿號倉庫經市府公告為歷史建築。(圖:文資處提供)

    廿號倉庫經市府公告為歷史建築。(圖:文資處提供)

    2016/01/27 06:00

    〔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台中市文化局將台中火車站後方包括廿號倉庫群及台鐵宿舍群,正式公告為「歷史建築」,新民街八號及十號倉庫,因歷史年代久遠,指定為「古蹟」;未來將配合「綠空廊道沿線發展計畫」作整體規劃,藉由鐵道串連周遭文化資產,帶動舊城區整體發展。

    文化局指出,一九○八年日治時期縱貫線通車,帶動台灣整體發展,台中火車站也成為都市發展重要指標與門戶,更活絡商業行為,當時在台中火車站周邊興建不少倉庫群及宿舍群。

    文化局指出,台中火車站逢建站百週年,因鐵路高架化,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原計畫將倉庫群及宿舍群拆除,考量倉庫群及宿舍群曾是都市發展的紋理脈絡,具一定歷史意義,倉庫群及宿舍群的保存廣受各方團體及民眾重視。

    新民街八號及十號倉庫 指定為「古蹟」

    文化局指出,經多次協商及召開文資審議後,終於確定將台中市具代表性的鐵路文化資產保存下來;包括新民街倉庫群、廿號倉庫群及台鐵宿舍群公告為「歷史建築」;至於新民街八號及十號倉庫,指定為「古蹟」。

    文化局指出,此外,新民街倉庫群中八十一號、八十三號及台鐵宿舍群復興路四段二三五號、二三七號,因涉及大智路打通計畫及未來停車場用地問題,為兼顧都市發展與文化資產保存,經審議委員決議採易地保留模式,讓都市發展與文資保存兼顧。

    文化局指出,市府未來也會強化倉庫群及宿舍群的活化再利用,未來將配合都市發展局「綠空廊道沿線發展計畫」作整體規劃,藉由鐵道串連周遭文化資產,塑造跨時代的意象,提供市民一個寓教於樂且友善的公共空間,更帶動舊城區整體發展。

    新民街八號、十號倉庫經台中市府公告為市定古蹟。(圖:文資處提供)

    新民街八號、十號倉庫經台中市府公告為市定古蹟。(圖:文資處提供)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