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傷債主 左手開槍右手揮刀
2016/01/24 08: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在押的42歲林姓男子就像俗話說的「賊比人惡」,去年6月不滿楊姓債主催討茶葉貨款,邀楊某見面,他卻右手持開山刀、左手持90手槍,見楊某二話不說就砍,造成楊頭部及腹部多處切割傷,又朝天花板及沙發開2槍,嗆聲「還要不要討債啊」,楊允諾不討了,他還恫嚇「手機留下,不然用槍打腳喔」,林嫌拿走手機下樓離去,又在樓梯間開槍恫嚇楊某。
嗆問還要不要討債啊
林嫌惡行還不只如此,去年11月2日受王某委託處理債務糾紛,王某原表明事後給4成報酬,但林嫌完成任務後,王卻沒給足紅利,林找黃姓債務人引出王某,但王一直沒接電話,林抬頭看到黃某店內有監視器,怕他要債的過程被拍到,立即喝斥黃某拆下來給他。
黃某心不甘情不願,林嫌斥責黃某拆機太慢,在一旁就朝床鋪開槍,震耳欲聾嚇死人,並恫嚇稱「若不嚇你一下,你不知道害怕,你還以為我在開玩笑」,黃只好迅速把監視器主機拆下交給林嫌。
11月3日林嫌被逮捕,搜出槍砲一批,經偵訊後檢察官聲請羈押,由法警上銬準備帶往羈留室,他竟用頭撞擊偵訊室電腦螢幕,導致電腦螢幕與底座斷裂損害。
檢起訴 要求加重其刑
檢方依殺人未遂、加重強盜、槍砲條例、強制罪、恐嚇危安、毀損等罪起訴,各罪間請分論並科,審酌林嫌100年底才假釋出獄,構成累犯,請依法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