茄萣濕地闢路環評 高雄市府敗訴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9日宣判高雄市政府敗訴,撤銷茄萣濕地原環評結論。(記者蘇福男攝)
〔記者蘇福男、黃良傑、黃旭磊/高雄報導〕爭議多時的茄萣濕地一之四號道路(銜接莒光路)開闢案,因在地居民不服市府環評審查結論,對市府提出行政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前天宣判高雄市政府敗訴,撤銷原環評結論,本案高市府仍可上訴。
此案可上訴 市府尚未表態
環保局長蔡孟裕表示,還沒收到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不知敗訴理由,要看判決具體內文,清楚法官撤銷理由後,再決定下一步。
法官認為,市府通過環評審查結論,屬有條件通過環評審查,但會議紀錄未記載表決方法及結果,又未提供完整足夠的資訊進行環評審查,加上該次環評會未將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列入開發案中,明顯違背環評法施行細則,認定所做判斷自有違法,判決高雄市政府敗訴。
茄萣居民分成贊成和反對兩派,茄萣生態文化協會理事長鄭和泰和濕地保護聯盟認為,為了黑琵棲地的完整性,市府不宜開發一之四號道路,建議不要再上訴;崎漏里長邱美麗則痛批這項判決沒有道理,將嚴重阻礙地方發展。
茄萣濕地已成為黑面琵鷺來台度冬的第二大棲息地,也名列國家重要濕地,市府於前年七月十七日通過環評案,環評結論並附有但書,要求開發單位在道路開闢後,在黑琵棲息的季節,以替代道路進行人車交通管制,一之一號道路南區將變更為濕地公園,濕地公園保育利用計畫於審查通過後二年內完工,屆時一之四號道路始可動工,每年黑琵棲息季節不得施作工程。
反對濕地開路的茄萣居民,不服市府環評審查結論,委託律師詹順貴提出行政訴訟,主張茄萣濕地為國家重要濕地,也是一級保育鳥類遊隼和黑面琵鷺,以及二、三級保育鳥類的棲息地,開發案對生態影響範圍大,本應採迴避原則、尋找替代路線,市府卻有條件通過第一階段環評,明顯違反「濕地保育法」和「行政程序法」。
高市府認為,環評會議已做到實質審查,決議附帶條件,並經環評委員同意可做好保育措施,對環境不會有顯著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