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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亂倒有毒廢棄物 4廠商判罰80至200萬

    昶笙福公司廠房外觀。(圖擷自Google Map)

    昶笙福公司廠房外觀。(圖擷自Google Map)

    2016/01/12 06:00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21世紀環保科技公司與昶笙福等廠商,協議用市價近8折的處理費用,經仲介在嘉義縣水上鄉承租土地非法傾倒、棄置有毒廢棄物,嘉義地方法院昨判決21世紀環科公司須付200萬元罰金,昶笙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世全塗料有限公司及峻源股份有限公司,則分別罰款150萬元到80萬元不等金額,全案可上訴。

    民國101年11月,水上鄉一處土地廠房外流出紅褐色廢酸液,民眾向縣環保局檢舉,經檢驗為具易燃性、腐蝕性有害廢棄物,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等單位追查,21世紀公司等以人頭承租土地,替昶笙福等公司非法傾倒有害廢棄物犯行曝光。

    法官調查,合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價格為每公斤8、9元,昶笙福交由21世紀公司處理PU膠每公斤5元、廢樹脂5.8元,約為市價8折,21世紀公司再以每公斤2.5至4.5元價格,委由王正豊僱人承租土地、廠房來傾倒,或將廢樹脂混入一般廢棄物,由清潔隊送至焚化爐焚燒處理,王正豊還讓非法承攬清除廢棄物的業者賴奕同,無償將裝有強酸污泥的廢棄物暫放廠房內。

    嘉義地院昨依廢棄物清理法,判昶笙福前負責人賴永泰2年徒刑、總經理陳宏瑜1年6個月、賴奕同1年2個月;王正豊因犯詐欺取財罪被判6個月,違反廢清法部分則判5年2個月,21世紀公司業務經理許益豪另案判刑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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