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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區「綁」古蹟 大東夜市土地5年9次討不回

    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古蹟殘破,只能暫以鐵皮架外罩防護。 (記者洪瑞琴攝)

    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古蹟殘破,只能暫以鐵皮架外罩防護。 (記者洪瑞琴攝)

    2015/12/30 08:00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市府催討大東夜市土地,議員昨批市府效率差,五年催討公文九次竟「討」不回來,如今才要打官司,漫漫長路讓農會出租收益「拖愈久、收愈多」,農會則表明商業區未開發完成,商業區基地內還有古蹟,等政府「以地易地」。都發局認為,農會將商業區開發與古蹟問題綁在一起,實在說不過去。

    市議員蔡育輝與洪玉鳳表示,大東夜市已變更為「機關用地」,周邊商業區大樓也都蓋了,市府理應依都計委員會決議,要求農會將大東夜市土地撥給市府,以利公家機關整體規劃使用。蔡育輝更直言,農會出租給業者經營夜市,這幾年下來,不知租金收了多少?讓人質疑市府刻意放水、辦事不力!

    都發局長吳欣修解釋,依程序作業先由財政處催收土地,再移由都發局催討,這五年來一直努力處理此案,要求農會儘快依都計變更回饋比例,捐贈該筆土地,並於十一月底提出行政訴訟。

    都發局也表示,農會已將商業區土地出售蓋大樓,古蹟根本不能有商業開發,農會把「問題無解」的古蹟跟開發案綁在一起,遲不履行捐贈義務,嚴重影響整體都計公共利益。

    農會總幹事吳正仁表示,原台南區農改場基地有其歷史背景,土地屬於農會所有,商業區開發案尚未完成,還有古蹟爭議,「你要劃古蹟,我們沒辦法,但你要把地還給我們才是」,農會捐出的土地夠多了。

    該基地上的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古蹟,目前管理機關為台南區農改場,農改場表示,地方共識由財政部國產署提供土地交換,但國產署認為不符合交換條件,將再努力協調,同時已加蓋防護措施,盡到管理維護之責。

    文化資產保護處表示,依文資相關規定,古蹟修護權責是土地所有權人及管理單位,該處除將努力協調之外,也打算先以認養方式維護。

    東區議員蔡旺詮認為,民間私有財產一定維護自身權益,文化資產維護應是公部門責任,必須積極介入,才不損文化首都美名。

    南市農會賣出去的商業區土地已建大樓,一旁的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古蹟殘破。 (記者洪瑞琴攝)

    南市農會賣出去的商業區土地已建大樓,一旁的原台南州立農事試驗場辦公廳舍古蹟殘破。 (記者洪瑞琴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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