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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進坤向社會大眾道歉 王燕美堅提告

議長賴進坤(中站者)昨天表示,針對在議會上罵王燕美議員「不要臉」的言論,他願意向社會大眾道歉。(記者游太郎攝)

議長賴進坤(中站者)昨天表示,針對在議會上罵王燕美議員「不要臉」的言論,他願意向社會大眾道歉。(記者游太郎攝)

2015/11/05 08:00

不滿賴「大街罵人,小巷道歉」

〔記者游太郎/花蓮報導〕花蓮縣議員王燕美對於議長賴進坤在上週定期大會總質詢時,罵她「最不要臉的縣議員」,前天前往地檢署按鈴控告賴進坤公然侮辱,議長賴進坤昨天召開記者會,強調「發言不得體,願意向社會大眾道歉」;但王燕美認為這是「在大街罵人,在小巷道歉」,她無法接受。

議員王燕美前天上午至花蓮地檢署,公開說明花蓮縣議會總質詢時間從十二個半天,改為六個全天,因為是多數決她認了,但這個會期最後竟然只剩四天半,議長賴進坤沒有經過任何徵詢等程序,就敲槌決定總質詢結束,讓她想要為民發聲的權益都沒有,她在上週五力爭權益,竟然遭議長賴進坤辱罵是「最不要臉的議員」,她當然要提告。

大批議員昨天勸阻議長賴進坤,希望議會以和為貴,身為議長應有肚量,不要召開記者會自揭瘡疤,但他認為有些話不得不向外說明,因此堅持召開記者會。

賴進坤說,全國有八個議會總質詢都是六個全天,宜蘭縣議會議員的質詢時間只有四十分鐘,而花蓮縣議會則有五十分鐘,王燕美議員除了講完個人的五十分鐘外,還向其他議員借了廿分鐘,質詢時間可說是議員中最多的,質詢天數對她根本沒有影響。

賴坦承不得體 指遭王拍桌辱罵

他說,質詢分為口頭和書面質詢,重要的是縣府的答復和回應,不能說誰質詢的時間長就比較認真,以副議長為例,就以書面質詢為主,其他時間借給其他議員,難道就不認真嗎?每個議員都肩負著選民的付託,不可能放棄自己的職權,他必須對社會大眾說清楚。

他說,當天質詢時間已結束,王燕美議員不斷拍桌辱罵,他當時情緒上來,對王議員的回應確實不妥,經過幾天的思考,他認為不太得體,所以願意向社會大眾道歉。

王燕美則表示,在議會殿堂上公然罵人,卻召開記者會道歉,且對象不是她,就像「在大街罵人,卻在小巷道歉」,根本缺乏誠意,她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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