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服員到機構服務 三重就服站有獎金
高齡社會來臨,照顧服務員需求量大增,但因耗體力、薪資有限,加上尊榮感不足等因素,實際投入照顧服務員工作的人力有限。(記者何玉華攝)
記者何玉華/專題報導
因應高齡社會來臨,中央推動長照十年計畫,「照顧服務員」需求量大增,相關訓練課程開辦多,但因耗體力、薪資有限,加上尊榮感不足等因素,實際投入照顧服務員工作的人力有限,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首度嘗試與照顧服務及養護機構合作,經三重就業服務站媒合求職成功,將提供一年半共十萬八千元的獎勵金,鼓勵照顧服務員到機構服務。
翻身、拍痰 廿四小時輪班 耗體力
就業服務中心主任吳仁煜說,新北市有兩百多家照顧服務及養護機構,因為機構廿四小時照顧失能者,照服員必須廿四小時輪班,加上照顧臥床者必須定時翻身、拍痰,相當耗體力,月薪平均三萬元,導致照服員寧可選擇一對一、時間彈性的醫院看護或居家服務。
成功就業 獎勵金一年半十萬八千元
吳仁煜說,新北市每年受訓取得照顧服務員資格者雖有千餘人,還是常常有機構找不到照顧服務員的情形;為媒合這些人力投入就業,率先從三重就業服務站辦理媒合獎勵,具照顧服務員資格者登記求職後,媒合到機構成功就業,將提供十萬八千元獎勵金,包括前六個月每月獎勵五千元,第七至第十二個月每月獎勵六千元,第十三至第十八個月每月獎勵七千元。
須接受訓練取得結業證書 或有證照
照顧服務員一般俗稱「看護」,協助護理人員照顧失能病患,工作內容包括幫病患翻身拍背、大小便、餵食、沐浴更衣等,必須具備一定的護理專業,因此擔任照顧服務員,必須接受九十小時的訓練課程取得結業證書,或通過丙級相關證照;有些從事居家服務的照顧服務員,有時必須協助部分清潔、煮飯工作,以時計薪,照顧服務員透露,若勤勞一點接案,月薪約三萬多元,好處是工作時間彈性。
照顧服務員必須幫照顧的個案盥洗,要有一定的體力協助扶持。(新北市就業服務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