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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討新樂軒百年文物 竹市長和宮勝訴

    長和宮主委楊金土在法官見證下,完成失落文物點交程序。(記者蔡彰盛攝)

    長和宮主委楊金土在法官見證下,完成失落文物點交程序。(記者蔡彰盛攝)

    2015/10/26 08:00

    39年前暫交團員保管 事後拒還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新竹市古蹟廟宇長和宮北管戲曲團體「新樂軒」,卅九年前將一批價值不菲的新樂軒百年文物暫交范姓團員保管,事後范家拒不返還,經廟方提告,高等法院六月判決需如數歸還確定,上週由新竹地院強制執行,終於讓這批文物完璧歸趙,將永久陳列在廟方規劃的文物館內,成為全民的文化資產!

    上週強制執行 將陳列文物館內

    這起法界罕見的返還民俗文物訴訟,纏訟四年,歷經多次協商會勘,一、二審法官調閱大量地方文史資料後,確認文物所有權人為新樂軒,高等法院日前判決確定,長和宮主委楊金土高興地說,眼見文物流浪這麼多年後,終於安然回到館藏,「真是媽祖庇佑!」

    楊金土說,有百餘年歷史的新竹市新樂軒,早年練習、演出均在長和宮,因此將木雕鼓架、綵牌、鑼梗及大獅旗,以及前美國總統艾森豪訪台紀念風帆、戲服等文物放置於宮內,很多文物都已有百年歷史。

    六十五年間,新樂軒成員將文物放在范姓團員位於北門街住處頂樓,八十二年范男曾與長和宮口頭約定,在文物館尚未落成前暫時保管,落成後再交回廟方。

    九十九年初,長和宮文物館完工落成,范竟以「我太太不肯」為由,拒絕交還文物,廟方只得於一百年七月提起訴訟,依民法規定「寄託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並且先以一百六十五萬元聲請假扣押這批文物,法官裁准。

    一審訴訟進行一年後,范男過世,范家認為這批文物乃是他們自行出資僱工雕刻而成,屬范家遺產,仍不願歸還。

    法官參照卅多年前的相關報導,得知新樂軒籌資延請一流雕刻師,以完成精細雕工的彩牌、鼓架、大鑼架,當時時價就已超過一千萬元,足見其雕刻精美,八十五年三月間這批文物曾於新竹市文化中心展出,展品上記載「新字」,八十七年元宵節也在長和宮展示過,可見文物是新樂軒所有,因此一、二審法官均認定這批文物是新樂軒財產,判長和宮勝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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