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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公所改建 合署辦公洽詢數機關

霧峰公所建物老舊,且在九二一地震受損,外牆雖加裝鋼樑支撐,但仍是危樓。(記者陳建志攝)

霧峰公所建物老舊,且在九二一地震受損,外牆雖加裝鋼樑支撐,但仍是危樓。(記者陳建志攝)

2015/10/19 06:00

〔記者陳建志/霧峰報導〕霧峰區公所建物老舊,市府計畫農曆年後搬遷,原地改建成聯合行政中心,但霧峰第一公有市場難停車,地方建議將霧峰派出所遷移納入合署辦公,原地改建立體停車場,而戶政事務所若納入合署辦公,遺留廳舍則可提供緊鄰的霧峰分局使用,一併解決廳舍不足的問題。

市議員張芬郁表示,霧峰公所民國六十二年興建,建物老舊,辦公空間也不足,加上九二一大地震受損,經結構技師鑑定列入危險建築,雖在前後加裝鋼樑支撐,但員工辦公和民眾洽公都心驚膽戰,地方希望改建成聯合行政中心,經向市府爭取,已同意農曆年後將公所搬到一旁的長青學苑辦公。

地方人士建議,因霧峰第一公有市場停車位難尋,希望霧峰派出所配合遷移合署辦公,原地則興建立體停車場,同時有人主張,霧峰公所搬到長青學苑後不要再搬回來,張芬郁希望市府針對不同意見早日協調定案,不要影響行政中心興建進度。

霧峰區長李鴻裕表示,希望一併拓寬目前公所停車場出入口附近的民生路,霧峰戶政所緊鄰霧峰分局,若納入合署辦公,空出來的廳舍考慮給霧峰分局使用。

霧峰分局長林逢泉表示,派出所佔地五百七十坪,若地方有需求,願意配合搬遷創造雙贏,但希望提供足夠停車和辦公空間,利用「以地易地」方式闢設派出所,不能讓派出所環境變差。

民政局長蔡世寅說,霧峰公所老舊危險,已決定將公所和舊代表會空間規劃興建聯合行政中心,將徵詢區公所、衛生所、戶政所、霧峰派出所合署辦公的意願,再據此請都發局進行規劃,並配合林家花園停車需求,闢設地下停車場,提供更便利的洽公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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