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棄養 獎金最高3萬元
2015/10/05 08:00
記者陳韋宗/專題報導
農業委員會修正動保法,將針對棄養、虐待犬貓的檢舉獎金納入,授權地方政府自訂檢舉獎金比例;新北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陳淵泉表示,將依農委會訂定最高上限,以罰鍰金額二十%做為檢舉獎金,最快明年一月上路。
最快明年一月上路
依照現行罰則,虐待寵物可開罰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棄養罰鍰金額則為三萬元至十五萬元。換算檢舉棄養犬貓,檢舉人最高可領三萬元獎金。
不過根據動保處統計,今年迄今通報虐待案件高達三百三十八件,但成案僅四件,通報棄養共四十六件,成案僅五件;不論檢舉虐待或棄養,成案比例都相當低。
陳淵泉坦言,犬貓遭棄養若未植晶片登記,難以證明飼主身分、加以開罰,一般檢舉人也很難舉證飼主身分;檢舉虐待犬貓部分,除非犬貓身上有明顯外傷,否則很難直接認定有虐待行為。
不過陳淵泉強調,發放檢舉獎金的目的是達到嚇阻效果,將採最高標準,從嚴執法;另為了防止出現「檢舉達人」,浮濫檢舉,同一檢舉人可領取的獎金額度,將設置上限做為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