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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逢甲商圈垃圾多 環局限期改善

    2015/08/27 06:00

    〔記者蔡淑媛/台中報導〕逢甲商圈垃圾堆積,環保局加強稽查輔導,依法告發商圈管委會未善盡清潔管理之責,限期改善、增加垃圾桶,否則將開罰,前日也針對民營清除業者未依規定與商圈管委會簽約就執行清運行為,違法開罰最高六千元,並提醒民眾別亂丟垃圾。

    逢甲商圈垃圾堆積,環保局調查商圈管委會未做好清潔管理,民眾又亂丟垃圾,由於逢甲商店街清潔工作由當地管委會負責,依「台中市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對管委會告發,限期於廿八日前增設商圈垃圾桶及資源回收桶改善,不改善將開罰一千二百元到六千元。

    環保局表示,台中市核定給代清除業者的一般廢棄物進場量,包括社區大樓及小吃攤販業者等,沒有刪減,也未要求垃圾總量管制,商圈管委會應提供足夠垃圾桶,並負起環境維護責任,提供優質商圈環境,消費者也應養成不亂丟垃圾的習慣。

    環保局巡查發現,部分花圃及街道座椅有遊客遺留的垃圾,如果亂丟垃圾被檢舉,勸導又不改善,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一千二百到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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