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製品抽驗 干絲近23%不合格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派員前往大溪區薪峰豆乾店稽查,並帶回同品名的五香豆干成品進行抽驗和查證。(記者李容萍攝)
〔記者葉冠妤、李容萍/綜合報導〕台北市衛生局昨天公布豆製品抽驗結果,一○一件豆腐、豆干、干絲等產品有十一件殘留漂白劑、防腐劑等不合格,其中,華銘企業社販售的「正庄大溪五香豆干」防腐劑苯甲酸超標,已移請桃園市衛生局查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三萬到三百萬元罰鍰。
衛生局食藥處長王明理說,六月起抽驗一○一件傳統市場、市場周邊攤販、超市、賣場、餐飲店豆製品,有十一件不合格,五件干絲殘留漂白劑過氧化氫、四件豆腐違規添加苯甲酸、一件豆干苯甲酸超量、一件豆漿違規添加防腐劑己二烯酸,以干絲製品的不合格率最高,高達廿二.七%。
五香豆干 防腐劑超標逾倍
不合格產品中,八件為傳統市場攤商販售,而華銘企業社販售的「正庄大溪五香豆干」防腐劑苯甲酸超標逾一倍,來源是桃園大溪薪峰豆乾店,已移請桃園市衛生局查辦。薪峰豆乾店江姓老闆則說,台北市衛生局所檢出防腐劑超標的豆干,是否為他們所提供的,還需進一步查證。
王明理提醒,俗稱雙氧水的「過氧化氫」可做為食品殺菌劑,常用於魚丸、甜不辣及豆腐等加工過程,但依規定不得殘留在食品中,也不得用於麵粉及其製品,吃多了恐引起頭痛、嘔吐等症狀,也可能對皮膚、眼睛及腸胃道帶來腐蝕性傷害;而防腐劑「苯甲酸」雖可限量用於「豆皮豆干類」產品,但不得使用於豆腐產品及豆漿,過量食入將引起胃痛,也會影響肝腎功能。
衛生局建議,多數防腐劑及過氧化氫溶於水,烹調前可用水浸泡四十分鐘,多加沖洗;或煮熟食物時不加蓋,讓防腐劑、過氧化氫隨水蒸氣揮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