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唱吵限制多 嘉義街頭藝人怨刁難
2015/08/01 08:00
〔記者王善嬿/嘉市報導〕嘉義市政府以唱歌擾鄰為由,七月禁止歌唱類街頭藝人在文化公園表演,經表演團體抗議,市府召開協調會,同意九月起開放申請,但須在指定走道場地表演,還要求人潮控制在一定範圍、限定椅子擺放數量,讓表演團體抱怨「太刁難」。
侯崇文:接獲多起民眾陳情
副市長侯崇文表示,並非禁止街頭藝人表演,市府一九九九專線接獲多起民眾陳情,指街頭藝人唱歌音量過大,還有不具街頭藝人證照的民眾上台唱歌,市府進而檢討、擬定管理辦法,希望街頭藝人符合民眾期待,與居民互相尊重。
前天,侯崇文召集市府文化、環保、建設相關局處,與當地里長、表演團體代表等召開協調會,決議文化公園開放「音樂」、「歌唱」類街頭藝人使用時間為每週三、四、五,晚間六點半到九點四十分,同時可有兩個團體使用,為避免兩團「拚場」音量過大,地點設定在諸羅印象與文化民族路口、文化垂楊路口三個點中間走道處。
此外,環保局也會派員到場量測噪音,輔導表演團體控制音量在晚間七點前七十七分貝、七點到十一點六十二分貝標準內,椅子限制擺放一百五十個。
「嘉義之星」街頭藝人團長陳德崑說,市府要求無證件不得表演、降低音量,都會配合改善,不曾因違規被罰;表演吸引人潮,有時五、六百人圍觀,卻被市府說成影響其他人使用公園;以前在諸羅印象廣場表演,音量反而被擋住,日後改在走道表演,聲音傳得更遠,質疑市府豈不是自找麻煩。
過溝里長賴正雄表示,有里民認為表演聲音太吵,但也有里民認為街頭藝人為文化公園帶來人潮,有助商家生意,只要表演不要太晚,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