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殺妻保全員 爭工作權敗訴
2015/07/15 08:0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涉嫌殺妻還製造妻子自殺假象,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的李姓男子,法院審理期間持續在高雄從事保全工作,今年1月間保全公司得知李男涉及殺人罪,要求自提離職,李男不服提告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及給付薪資,高雄地院認為保全公司解僱有理,判李男敗訴。
99年9月某日清晨,李男和妻子爭吵、悶死妻子後,用美工刀在她左腕處割下一道傷痕,製造妻子自殺假象,檢警原以自殺案偵辦,但李妻家人多次提出疑點,檢警重啟調查後,發現李男涉有重嫌,依殺人罪起訴,台南地院判處李男無期徒刑,李男不服再提上訴,仍被台南高分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仍未定讞。
4年偵審期間,李男跑到高雄市擔任保全員,保全公司至今年1月才發現李男涉及殺人案,要求他自提離職,李男認為案件尚未定讞,公司不能以此理由強迫他離職,提告要求確認僱傭關係存在及給付薪資。
法官認為,保全人員需維護社會治安,並保障人民生命及財產安全,但李男涉殺人罪,擔負保全人員恐違反社會觀感;且根據《保全業法》第10條之1第1項第2款規定,李男犯殺人罪遭判刑,應不得擔任保全人員,判他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