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拉皮條 找上警察大人
2015/06/20 06:00
〔記者林良昇/台中報導〕便衣員警到私娼寮附近進行查訪,賣靈肉的女子大膽拉客:「少年欸!只要8百元喔。」員警不動聲色進入店內,見時機成熟,表明身分查獲4名應召女,她們坦承從事性交易,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二分局文正所便衣員警,本月10日晚間至北區中華路二段、大湖街一帶查訪,51歲李姓婦人誤認員警是嫖客,搔首弄姿引誘:「少年欸!只要8百元喔。」並手比出8,員警見狀不動聲色,與李婦進入店內。
員警發現,該店是2樓的矮房子,屋內有4間隔間,警蒐證完畢,見時機成熟,立即表明警察身分,請求支援,其餘員警到場,請李婦回派出所說明,並帶回在該店從事性工作的3名女子。
李婦等人供稱,以每節15分鐘8百至1千元和男客在房內從事性交易,所得皆歸自己所有,並沒有淫媒抽成,也沒有受他人脅迫,但警方存疑,先將4人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並持續追查該店承租人,釐清是否有媒介色情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