廍子區段徵收 議員質疑重複編列
2015/06/16 06:00
〔記者黃鐘山/台中報導〕廍子區段徵收預算重複編列?昨日引起多名市議員關切。地政局長張治祥表示,廍子區段徵收工程民國九十五年即完成,債務已清償完畢,依《區段徵收實施辦法》規定,應辦理財務結算,卻遲未執行;新市府去年底辦理結算,依法將盈餘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但該區段徵收專戶已銷戶,導致原編列預算無法執行,因此提「平均地權補助市庫」公務預算追加減作業因應。
市議員沈佑蓮表示,廍子區段徵收的許多建設,去年即已編列預算,例如綠美化工程、道內改善工程、零星淘汰的路燈等,她質疑追加減預算有重複編列之虞。市議員陳政顯則建議,重劃或區段徵收開發範圍土地,開發建築七十%以上,才能辦理財務結算。
張治祥指出,依照《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需用土地人於完成土地處分及區段徵收開發總費用清償後,應即辦理財務結算。廍子區段徵收工程九十五年完成,債務也清償完畢,但一直未辦理財務結算,因此,新市府去年底辦理財務結算,並依規定將盈餘撥充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未來將視各項建設的急迫性做優先撥付。
地政局︰導因專戶已銷戶
張治祥表示,由於廍子區段徵收專戶已銷戶,導致原編列預算無法執行,地政局提出的一億四千多萬預算是「平均地權補助市庫」公務預算追加減,針對這筆預算,地政局編列歲入,並針對各個用款機關編列歲出;這些項目都是平均地權補助給這些單位的相關費用,並符合《台中市實施平均地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