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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公文沒議長頭銜 李批小鼻子

    台南市政府發送給李全教的公文,書寫「李全教先生」而非議長。(記者蔡文居攝)

    台南市政府發送給李全教的公文,書寫「李全教先生」而非議長。(記者蔡文居攝)

    2015/06/05 06:00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針對鐵路地下化建設都市計畫變更案發函回覆各單位,在發送給台南市議會議長李全教的回函,其收件人書寫「李全教先生」而非議長,李全教昨天表示,市府作法「小鼻子小眼睛,讓人瞧不起」,他一笑置之。

    台南市議會昨天下午發布新聞指出,針對台南市政府發送給李全教議長的副本回函,其收件人刻意書寫「李全教先生」而非議長,市府作法不僅失禮,也有失民主風範。

    發文的都發局承辦人員表示,是參考市府新聞處的新聞稿撰寫。

    市府新聞處長吳堂成則表示,李全教先生涉及兩起賄選案,讓市議會蒙羞,目前在法院審理中,其議長身分還有疑義,在他領導下的議會,市長不進議會,因此職稱也不會特別去提,才稱「李全教先生」,市府並沒有通令也不具強制性,如何稱呼由各局處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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